先說個小故事;唐宋八大家之首的韓愈,在擔任吏部侍郎的時候,負責官員的考核升遷。那時吏部裡有一位嚴格的「令使」,經常將吏部大門上鎖,以防止候選的官員「冒進」。後來韓愈知道這個情形,便覺得他矯枉過正了,於是命他將門打開,並告訴他說:「你老是把門關起來,不知道的人以為我們在做見不得人的事…。」又說:「人之所以怕鬼,是因為看不到祂而怕祂;如果鬼也可以看得見,久而久之,那麼人就不會怕祂了。」
言歸正傳, 據悉二車某長官在97年間為爭取主管績效,不惜犧牲同仁權益,將夜班非常態加班計算時數由原訂30分鐘為計算單位,擅自變更為15分鐘為計算單位,另外在去年鳳凰颱風期間,在發布停班停課前一日,值班人員接獲上級長官指示要求該段通知早午班部分同仁不用出勤,這些作為目的就是嚴格控管該段加班費支出,以上行政疏失已發生近半年卻不見公司有任何補救措施,相關主管亦未受到因行政疏失而遭受到任何處分,這種嚴以律人寬以待己的主管,如何讓基層員工信服?最近該段又發生類似離譜事件,依規定97年度第三季營運績效團體獎金每人600 元申報截止日為98年2月6日,在此之前該中心長官對於申報之要件審核甚嚴,除了發票收據之外還得附上活動照片,並研判活動人數花費之合理性後才得以核銷,當時該段有獎金尚未核銷同仁在過年期間被車班管理人員要求簽名,也就是要求將該項獎金捐出來,用來核銷車班過年期間所購買應景食品,不用任何照片及文件,如果這樣也能核銷,那標準又在哪裡?難道無違法之虞嗎?凡走過必留下痕跡,政風單位應主動介入調查才是。
言歸正傳, 據悉二車某長官在97年間為爭取主管績效,不惜犧牲同仁權益,將夜班非常態加班計算時數由原訂30分鐘為計算單位,擅自變更為15分鐘為計算單位,另外在去年鳳凰颱風期間,在發布停班停課前一日,值班人員接獲上級長官指示要求該段通知早午班部分同仁不用出勤,這些作為目的就是嚴格控管該段加班費支出,以上行政疏失已發生近半年卻不見公司有任何補救措施,相關主管亦未受到因行政疏失而遭受到任何處分,這種嚴以律人寬以待己的主管,如何讓基層員工信服?最近該段又發生類似離譜事件,依規定97年度第三季營運績效團體獎金每人600 元申報截止日為98年2月6日,在此之前該中心長官對於申報之要件審核甚嚴,除了發票收據之外還得附上活動照片,並研判活動人數花費之合理性後才得以核銷,當時該段有獎金尚未核銷同仁在過年期間被車班管理人員要求簽名,也就是要求將該項獎金捐出來,用來核銷車班過年期間所購買應景食品,不用任何照片及文件,如果這樣也能核銷,那標準又在哪裡?難道無違法之虞嗎?凡走過必留下痕跡,政風單位應主動介入調查才是。